第七章 死者其人(1 / 1)

罪惡之眼 莫伊萊 3774 字 22天前

一聽這話,寧書藝心裡也就有了數兒。

這死者雖然直接死因是失血過多,但背後一定還有彆的緣由,而那緣由究竟是什麼,很顯然不是在案發現場就能尋求答案的。

“張法醫,那我們就不在這兒叨擾您工作了,我們去和報案人聊聊!”寧書藝對張法醫道了謝,和霍岩一起到客廳裡麵去。

客廳沙發上,那個報案的家政阿姨還坐在那裡,姿勢都沒有變過,依舊渾身抖個不停。

走到跟前,寧書藝和霍岩才發現這個家政阿姨的一隻手和衣服上都不同程度地沾著血跡,隻不過量不大,這會兒已經完全乾涸,變成了暗鐵鏽紅的顏色。

這家政阿姨看上去有六十多歲的模樣,很瘦,皮膚略有些暗黃,沒有什麼光澤,這會兒神色瑟縮,讓她看起來更顯得萎靡。

“您好,報案人是吧?”寧書藝看她已經是神經高度緊張的樣子,便示意霍岩在一旁看著,自己到那位家政阿姨身邊坐下來,“怎麼稱呼?”

“我、我叫於淑芳。”家政阿姨猛地回過神來,連忙調整了一下坐姿,儘管寧書藝人很親切,也還是因為職業的緣故而讓她不由自主緊繃起來。

“不要緊張,咱們就是聊聊而已。”寧書藝微笑看著她,“衣服上這是……?”

於淑芳慌忙伸手下意識在衣服上抹了抹,似乎想要把上麵的印記抹掉:“我……我剛開始不知道她到底是死是活,應該打電話找警察還是找救護車……

我……我就想過去試試她還有沒有氣兒了……

結果……結果一緊張,腳底下就拌蒜了,忍一下撲過去,摸到床單上麵的那一攤上頭……”

於淑芳說這一番話的時候,聲音都在顫抖,看起來好像隨時隨地要哭出來一樣,挫折兩隻手,一副六神無主的模樣:“我活這麼大歲數,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兒……”

“這樣吧,您要是不想呆在這兒,我們到樓下車裡聊也是可以的,看看怎麼能放鬆一點,咱們就選哪裡,怎麼樣?”寧書藝看她這個樣子,提出建議。

於淑芳點點頭,生怕寧書藝先一步拿主意似的:“那咱們下樓去說,行不行?我呆在這屋子裡頭心裡害怕!”

“行!”寧書藝點點頭,幫忙把於淑芳拉起來,和霍岩一起陪她下樓去。

本來她還擔心於淑芳在霍岩麵前會緊張得更厲害,結果還真不是那樣,儘管霍岩自帶一種無形的威懾力,但於淑芳看到他好像並不會感到害怕或者拘謹,反而有一種莫名的親切。

三個人乘電梯下樓的時候,她甚至主動往霍岩旁邊湊了湊。

霍岩有些詫異地低頭看看她,於淑芳趕忙解釋:“我沒彆的意思,就是心裡頭怪害怕的,看著你就想到我自己的兒子……”

霍岩點了點頭:“沒關係。”

到了樓下,於淑芳也好像是霍岩的小尾巴一樣,老老實實緊跟在他身後,寧書藝在一旁看著,到了上車的時候,就直接示意霍岩跟於淑芳一起坐後排。

霍岩知道從於淑芳方才的反應來看,這樣的確更合適,畢竟現在需要的是一個能夠讓她儘快放鬆下來,能好好溝通的人來和她對話。

隻不過他一下子還有點不習慣這個人竟然是他,一時之間還顯得有些局促。

上了車,於淑芳果然覺得和霍岩坐在一起更踏實,人看起來也比在樓上的時候鬆弛了一些。

“於阿姨,今天您報警的這名被害人是您的雇主?”寧書藝從前排轉過身來,開口問於淑芳。

於淑芳連忙點點頭,看看她又看看霍岩:“對,她叫洪新麗,是我東家,我從她生了孩子之後開始就在她家裡做保姆,一開始的時候是光負責照顧小孩兒,後來時間長了也熟悉了,東家就跟我商量,給我加錢,我順便就把家裡的家務也做了。

我一想,我跟他們家相處得挺好的,遇到個合得來的東家也不是什麼特彆容易的事兒,我要是不同意,回頭他們家寶寶大了,他們就得把我換掉,找個比育兒嫂便宜的家政,到時候大家都得重新開始,重新適應。

而是他們兩口子之前還研究著孩子大一點了還打算再生二胎,到時候我還能繼續做回育兒嫂。

我歲數也不小了,本來尋思著,這樣也挺好,等把他們家兩個寶都給帶大,我也就差不多可以回家去養老,不用在外麵乾這種伺候人的活兒了!

結果……怎麼好端端的……這人還沒了呢……”

於淑芳對於女東家的死又是一番長籲短歎,除了和東家相處了那麼久,多多少少也是有些感情的之外,也是對自己“退休”前的計劃破滅了感到失落。

不過聽了她的講述,寧書藝倒是有些驚訝的,畢竟那套房子的陳設和格局他們方才都是看在眼裡的,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獨居女性的小家模樣。

屋子裡裡外外看不到半張夫妻合照,更彆說什麼小孩子的東西了。

寧書藝雖然自己還沒有走上戀愛結婚生子的三部曲之路,但她去局裡已經有了娃的師姐家做客過,見識過家裡有個小朋友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場景。

或許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個性,但存在就會留下痕跡。

“你是說這裡住的是一家三口,加上你?”她問於淑芳,“那房子住得下麼?”

“不是這兒!”於淑芳發現寧書藝誤會了,連忙擺手,“這邊是洪新麗自己住的,孩子和她老公翟玉江住在另外那邊,我也在那邊住,不在這兒。”

“他們是分居的狀態?”霍岩問。

“沒有沒有,他們兩口子好好的,怎麼會分居呢!”於淑芳忙不迭擺手,生怕自己沒說明白,惹人誤會,給東家添麻煩,“這個房子是洪新麗結婚前娘家給買的,沒結婚當姑娘那會兒就住這邊,跟翟玉江結婚之後才搬到現在他們那個大房子去的。

孩子也是在那邊生,平時我們都住那邊。

但是那頭離洪新麗上班的地方太遠了,所以有時候她嫌來回折騰太累,就在這邊住,不回家。

我原本是不管這邊的,後來她說給我加錢,讓我一周來這邊打掃兩次,我就開始兩頭跑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