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讀書究竟有啥用(1 / 1)

第490章 讀書究竟有啥用

沒穿衣服,誰都知道不好意思出門!單從自身需要出發去隨心所欲,那和動物無異,算不上是個人!所以說,會想知恥,才是人跟動物的本質區彆,和穿好穿壞的沒關係!大家在需要上都很容易能達成共識,因為那隻需要靠本能來判斷!但要說起欲望來,那每個人可就都不一樣了!

人想要的東西那可就太多了,有大有小、可大可小,而且隨時都在變!今兒想這個,明兒想要那兒,這都很正常。隻要彆淨想著自己,就知道你要麵子,彆人都不要臉了嗎?不能單單就因為要保住自己的麵子,來把彆人當傻子!不顧及彆人麵子的行為,那都叫不嫌害臊,臭不要臉!

自己不要臉,彆人也都知道你就這副德行,臭不要臉的!所以也就隻當你是個孩子,不跟你多計較,還假裝很高興的樣子來跟你捉迷藏!那你也要知道適可而止,彆把人當傻子,人家那是在逗你玩呢!所以騙一次可以,騙兩次可以,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騙起來沒夠,那就不好玩了!

自己不要臉,那也麻煩去體諒一下彆人的辛苦,人把你當孩子,不是因為你傻,而是因為你就知道顧自己!就知道自己一個人跟那兒玩,跟那兒樂,自娛自樂嗨翻天!連屙屎撒尿都記不得,渴了餓了,凍著嚇著,轉身就來找大人,要這要那,又哭又鬨還要抱抱,這不就是個孩子嗎?

所以大家這才會來陪著你玩兒,看你自己一個人在那裡耍,還要時不時要假扮著高興來哄你開心,容易嗎?你多大了?自己心裡就沒點兒數嗎?哪怕是演,那也要演的認真點!就不能穿上開襠褲,再把屁股撅高點嗎?這樣才能對得起大家,大家也才會真心實意的跑來捧你的場!……

正因為咱是人,所以才會有欲望!希望這日子過得一天更比一天好,也相信明天一定會更好!希望也就是盼頭,有欲望便就有希望,當你對這個世界都已經到了無欲無求的地步,那不是這個世界要完了,而是你就快要完了,你被這世界給拋棄了,整個世界都不再需要你了……

按這思路再來看王麗娜,是不是就能看明白了?她現在最盼的就是過周末,那是一生中少有的快樂時光,有誰會討厭過周末啊?更何況是她了,平常也不知該去哪兒,宿舍裡待著不僅怕打擾到彆人,更怕彆人來打攪她!圖書館才是她的樂土,尤其是周末,人少安靜,全都屬於她!

在她心目中,這地方要比教室好!不僅到處都留有她所熟悉的氣息,還有那令人魂牽夢繞的記憶,雖不想常記起,更不願就忘記。那種召之即來,揮之不去的感覺,如絲般順滑,如水般流淌。朝思暮想,無處不在;日夜相伴,無孔不入;讓她既是煩惱又是憂,想躲到這裡來找安逸!

還有的就是那些書了,一排排,一架架,靜靜在那裡擺放著。雖說是陳列,但又不張揚,沒一點要向人炫耀的那意思。不像是那些在櫥窗裡的展示品,極儘妖豔,想方設法要激起你的欲望來!書卻不是,它們整整齊齊的排隊站著,從來都不攀比,更沒想過要靠爭奇鬥豔來博眼球……

靜等著你來撩,還不怕你不識貨!你瞧,這聽上去像不像是一個看上去羞答答的少女啊?

還真沒見過有誰把書比作是女生的,就隻知有人把泡妞當成是翻書!把女人當衣服,想丟就丟,和書一樣隨便翻,都是對女性的一種物化,是羞辱!把書比作是女性,哎?這看起來是不是就靈動了?少了很多的書呆氣?可惜男生從來都不會把書當女生看,隻會在書裡麵去找女人……

哎,呸呸呸!我又在這兒胡說了,書裡哪會有什麼女人啊?書裡隻有黃金屋,書裡隻有顏如玉!是人都知道,書裡是根本就不可能藏人的,更彆說女人了。尤其是在圖書館的那些書裡麵,連張完好的人物圖片你都不可能找得到!甭管它是男,是女!你信不信?

去過的人都知道,那會兒帶插圖的書籍非常少,不是不讓擺,那是真沒有!一是圖書館裡根本就不可能會有你想看的那種不讓擺的畫冊,二是專業書裡也很少用帶人物的做插圖。僅有幾本新買的也全都讓人給借出去了,剩下的,要麼就是被塗得亂七八糟,要麼是被撕爛少頁……

要不說這書很神奇呢!雖說是它裡麵不藏人,但你卻又能通過它來見識到各色各樣的人和事!首先來說外觀,雖說它從來都不是以光鮮亮麗的外觀來吸引眼球的,但不用翻你也能一眼就分辯出它的好壞來!對,就是看新舊!外觀越破爛,就意味著被人翻的越多,好書是比爛的……

這世上很少有越爛越招人喜歡的東西,但書是個例外!把女人來比作書?不合適吧?……

然後說它本身,隻要一看書名,就能斷定它是不是你要找的了。再去瞧新舊,又能知道大概有多少人曾經喜歡過它。通過你觸摸它的手感,把玩、掂量,還能憑經驗判斷出喜歡它的那都是些什麼人!這會兒你連翻都還沒翻它呢!就能大概預見到它適不適合你,你會不會喜歡上它……

然後再翻內容,書裡不光能讓你見識啥叫黃金屋,啥是顏如玉,還能帶你更進一步的去認識一下那些曾經的過客。通過字跡、汙漬、塗鴉,你能知道他們是男是女,性格如何,豪放還是細膩。通過邊腳注釋,更能進一步體會到他們在看到那一刻時的心境,音容笑貌,浮現眼前……

通過書,你不光是能跟作者去共情,還能跟讀者去共情,勿以淚聚,書已群分。如果你有幸和她都喜歡上這本書,那就很有可能會在書中相遇相知,而不需要去相見!就像很多人一樣,買書不是為了看!嶄新,一看就知道連翻都沒被翻開過,就擺進了書櫃,放在最顯眼的地方……

就為了證明給你看:看!我有這麼多的書,因為我喜歡書!

我想大家對書的感情一定是很複雜吧,買東西那一定是因為很喜歡,但書買回來以後你還真未必就會去看!而那些真正想看的人,又大都舍不得掏錢去買。買的不看,看的不買!咱的書是即沒人看,又沒人買,就因為它是電子的,沒處擺!

大家為啥會對書有這種近乎變態的情節呢?原因有很多,心理上的分析不贅述,隻強調一點:書能讓素不相識的人們敞開心扉,找到情投意合的話題,心心相印、心心相通!顯擺書的意思就是想告你:我這人除了知書達理,值得信任以外,還特彆想要與你坦誠相見,心意相通……

再有大概就是源自於他上學時去圖書館看書的經曆了,雖說大家都知道書裡沒有黃金屋,隻有言如欲,更沒有女生!但那又有啥關係呢?雖說去看書又不是去看女生!但那也的確能看到很多女生!因為有很多女生都喜歡去圖書館裡看書,所以也就有很多男生都喜歡到那裡去看書……

去過的人都知道,再加綜上所述,那是個離心最近的地方,離凡塵就比較遠,你怎能一進去就光看女生呢?要先去找本書,可一看書你就會emo,狂跳的心也會突然就沉寂下來,不會指著本書就激動的嚷嚷:哎,你瞧這女生啊!我感覺她就是本全天下最好看的書了!你說呢?……

誰要是這樣講,那肯定是有病!所以大家一般都隻會是屏氣凝神,低頭噤聲,默默在人海裡東翻西照,去尋找自己看上的,或是想看的那本書,更不會去在意彆人看你的眼神,因為那不需要!沒人會說:你瞧,他這人長得不咋地,穿得也破破爛爛的,竟然還好意思在這裡翻書!……

也就是在這裡,離書最近的地方,才會不管你是什麼人,也不管你想要看的究竟是本什麼書,都不會有人站出來指著你的鼻子說:你不配!

書和錢一樣,在它麵前人人平等,誰看它都不會嫌煩,它也不會來嫌你不配。喜歡看書比任何一樣癖好都更值得你去炫耀,嫌你書呆子的,那都是借口!明白嗎?就跟對你說“我要的根本就不是錢,我是希望你能抽出點兒時間來多陪陪我”一樣,那就是在矯情呢!明白嗎?

書又和錢不一樣,因為每本書裡都住有個可愛的小精靈,那就是作者對這世界的感受,無好無壞,知與不知全看你,那就像天使,又像是愛神!尋找有心人!男生來看它,她就是女神,女生要是來看它,那他轉身就變成了大力神!……

它坐等著你來撩,歡迎來做客,好把那隻屬於是它自己的故事,娓娓的來講給你聽,再請你來留下點兒痕跡,好讓後來人能看見你的喜怒哀樂,有啥不明白的,一看就明白了……

要不說我挺喜歡過去的圖書館呢!它能任由你在書上去塗塗改改,那些心得體會,飽含著師兄師姐們的心血,非常適合你拿來做考前突擊,後來也不怎麼就被學校給發現了,還書的時候都要仔細檢查,看看有沒有被塗改……

所以老書就變得尤為可貴,一是先輩們並沒有丟棄那些被學校淘汰的至寶,為了下一代的幸福成長,還偷偷把它安放再書架上的某一角,於是大家也就全都挑出了經驗,知道要到哪裡去尋寶……

這種棄與不舍,捉與藏,完美的詮釋了愛的精髓!所以直到很久以後我都一直還不明白,學校到底是啥意思:一邊要我們愛讀書,一邊又要養成看書的好習慣。而且好習慣似乎就是他們反複強調的,讓我們一定要愛惜圖書!不要塗抹,不要彎折,借給你啥樣,最好還回來就啥樣……

那意思不就最好是不要看嘛!喜歡不讓用,或是說喜歡又不用,是不是很奇怪?就喜歡把它給弄回來擺正,尤其是圖書,連看都不讓看,那這喜歡是不是有點兒異於常人,由此你還不能夠去遐想,因為這樣的場景在現實中有很多,很熟悉,越想越多,越想越變態……

都說看書能解惑,可一看你就會更糊塗:這是在乾啥?行也匆匆,色也蔥蔥,青蔥難掩行色匆!本以為是追夢,實際上在作死!到書裡去遛一圈,興許你就能大徹大悟了,再不濟也能歇個腳,順便再來洗個澡:剪斷情絲空餘恨,撣去凡塵豈無痕,霓裳儘除無羈絆,洗淨鉛華不是人。

這不就是書本應該有的妙用嗎?因為自身的欲望,大家不得不去東食西宿的忙碌著……

書能告訴你:哎,等等,稍安勿躁!你看你,整天都在忙碌些啥呢?就跟丟了魂兒似的!為啥一翻開書,你就會立馬感到絕望了啊?因為再也看不見那些熟悉的身影,那些對你的諄諄教誨,能讓你逢考必過,了卻了許多的塵世怨念,你應該感到安心愜意才對啊!來,彆想了!絕欲不等於是絕望,躁動的心,早晚要平息!此刻的你,也彆一看見書,就立刻要哭泣……

看書,究竟是為啥呢?這恐怕是個曠世難題吧!至少是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有人說單隻是因為喜歡,這年頭,喜歡讀書的恐怕是越來越少吧?有人說它能改變命運,彆逗了,不要因為自己的命不好,就去埋怨讀書少!有人說讀書人的品性高,嗬嗬,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又咋解釋?

要說讀書真就一無是處,改變不了什麼,這話也不對!你沒見會說人話的鸚鵡要比其它的鳥兒賣的貴嗎?懶漢衫上印兩行文字也就改叫是文化衫了,雖然有很多人並不認識那上麵印的鳥文究竟是啥意思,但還是會有人就喜歡穿它,因為那會讓人覺得自己很上檔次,顯得你有文化……

所以說,彆給書那麼大壓力了,它也就能改變你自身的價格,而不是價值!它改變不了你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你對這個世界固有的看法!識字的確是要比不識字賣的更貴,但顯貴並不等於真就貴!也就隻能裝裝門麵,像穿衣服一樣,該是人是人,該是狗是狗,什麼也改不了……

這世界從來都不是以讀不讀書來分類的,讀書隻會讓人變得越來越那個,因為讀書會讓你想得更多,至於是往哪兒想,還得要看你自己。文盲隻能乾些殺人放火的小惡,大惡都是讀書人!所以今後彆老跟人說是書把你給繞糊塗的了,也難怪大家現在對讀書沒興趣,什麼也改不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