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驚悚現場,隻用了一刀(1 / 1)

淩晨,是萬物俱寂的時刻,哪怕是繁華的陽城也不例外。

沒有白天的喧囂和夜晚的狂歡,剩下的隻有靜謐和深邃,整個城市被淡雅的月光輕輕籠罩,微風在街道上空靈的穿梭。

此刻,霓虹燈早已沉睡,偶爾可見二十四小時便利店內還有燈光閃耀,仿佛在迎接城市新的黎明。

路上行人稀少,能打破寧靜的隻有夜班的出租車。

當然,還包括夜貓子以及酒吧和夜店流連忘返的青年。

雖是淩晨,但城市沒有停止運轉,清潔工已經開始清掃道路,若從高空俯瞰,角落隨處可見他們的身影。

早餐的攤子也支了起來,準備新一天的工作,熱氣騰騰的蒸籠,帶著肉包子的芬香。

有開門營業的,自然也有關門歇業的。

紅色具有誘惑力的燈光,就是其中之一。

她們晝伏夜出,結束了一晚上的工作,欣喜今晚的收獲,也憧憬未來的生活。

堅持,再堅持一兩年,就可以攢很多錢了,到時候不說財務自由,最起碼有了在這個城市好好生活下去的資本。

或者……

回到自己老家,找個本本分分的老實人嫁了,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兢兢業業的工作?不存在,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月幾千塊的工作,一晚上就可以賺到。

市區的某個偏僻巷道,濃妝豔抹的高挑女子關上了按摩店的房門,準備回自己的出租屋好好睡上一覺。

這就是她一整天的生活,白天睡覺,晚上工作,直到淩晨。

高挑女子心情似乎很不錯,臉上雖然帶著疲憊,但笑容未曾消失,看來是生意不錯賺了不少錢。

噠!

噠!

噠!

伴隨著高挑女子高跟鞋落地的聲音,她沿著幽深的巷道慢慢走著,準備去打個出租車。

女子哼著小曲,前方距離城市街道主路已經越來越近了。

就在此時,遠處視線下出現了一個男子身影,不是站著,而是躺著。

她愣了一下,覺得男子所穿的衣服有點眼熟,好像是自己所接待的最後一名顧客。

她記得,對方挺年輕的,也就二十歲出頭,像個大學生,當時喝了不少酒,出手也很大方。

所以,她才沒有趕對方走,照顧服務的很周到,這才成了自己今天最後一位顧客。

怎麼躺在這?

喝多了睡在地上了嗎?

確實喝了很多酒,她印象很深。

女子腳步不停,繼續往前走,想著畢竟是客人,秉承服務行業的精神也應該把對方叫起來,關心一下,自己以後還要在這工作呢,主打就是一手回頭客。

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越來越近,女子剛想喊一聲把對方叫醒,此刻聲音堵在了喉嚨裡,腳步也是戛然而止。

長長的睫毛下,她的眼神中閃現出極度的驚恐,本來化妝顯得白皙的臉色,此刻更白了。

她看到了什麼?

該男子的喉嚨被割開,鮮血流滿了一地,觸目驚心。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讓女子感到寒意直衝天靈蓋的,是男子那詭異的笑容和睜大的雙眼!

不,不對。

那不是詭異的笑容,是被人用刀割開的臉龐,從嘴角一直延伸到了耳朵。

那不是睜大的雙眼,是空蕩蕩黑漆漆的血目,隻有鮮血沒有眼球。

這是女子一生中所見最恐怖的畫麵,下一刻,尖叫聲響起。

“啊!!!”

女子的第一反應不是報警,嚇得摔倒在地之後,起身就跑,過程中還丟掉了一隻高跟鞋。

她非常慌張,索性把另一隻高跟鞋也扔掉,玩命的狂奔,很快消失在了巷道的另一頭。

這個地方巷道四通八達,不止前方那一條路。

周圍,再次陷入了寂靜,隻有那孤零零的恐怖屍體,淒涼的躺在那,等待下一個“有緣人”發現,直到報警。

……

海天豪庭。

這個高檔小區處在陽城的市中心,大平層麵積二百八十平,單價很高,能買的起的人還是不多的。

陳益的房子就在這裡,昨天家具送來後,他和方書瑜已經住了進來。

清晨的陽光灑進臥室,照在了陳益和方書瑜的臉上,也映照出滿地的衣服。

昨晚有點激烈,幸虧隔音很好。

方書瑜動了動眼睛,但沒有睜開,縮進了陳益懷裡。

陳益醒了,看著懷中的女孩,他微微一笑。

兩人賴床半個多小時後,終於起床穿衣,方書瑜去廚房做了早餐。

吃過飯後,方書瑜剛要把餐具放進洗碗機,卻被陳益在後麵抱住。

哪怕是寬鬆的睡衣,也掩飾不住方書瑜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很是迷人。

“乾嗎?忙著的。”

方書瑜提醒對方彆打擾自己收拾東西。

陳益點頭:“嗯。”

方書瑜沒反應過來:“啊?”

下一刻,伴隨著她的驚呼,自己整個人被陳益抱了起來,進了臥室。

方書瑜這才明白陳益的意思,雖然昨晚已經經曆,但羞澀感還未消失。

“彆……彆鬨!”

拒絕的力度,顯然很小。

陳益剛要有所動作,此時手機在床頭櫃響起。

方書瑜轉頭看去,拿起手機遞了過去:“好像是卓雲。”

陳益熱情被澆滅,不祥的預感又來了。

“喂?雲哥。”

卓雲聲音很急:“陳隊!有案子!命案!環衛工人報的警!”

陳益嚴肅起來:“在什麼地方?”

卓雲:“龍泉路中段,那裡有一片老房子,有人被殺死在巷道裡,聽報警人說眼睛都沒了!而且臉部很瘮人!”

陳益:“好我知道了,你們先處理,控製好現場我們隨後就到,讓法醫助理帶齊所有東西。”

卓雲:“是!”

發生了命案,他也沒心思去和陳益玩文字遊戲八卦。

電話掛斷,另一邊的方書瑜已經打開衣櫃開始找衣服了,聽電話內容她也能猜到,一定是發生了大案子。

“書瑜,不用去市局了,我們直接去現場。”

方書瑜點頭:“好。”

隨後,兩人用最快的速度穿衣出門,開車朝案發現場趕去。

到了地方後,能看到不少警車停靠在路邊,警燈閃爍,巷口附近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陳副支。”

看到陳益,最快趕來的派出所民警掀起警戒線讓對方進去。

陳益點頭,和方書瑜一起走進巷口,何時新他們都已經到了,地麵上擺了不少數字標識牌,包括遠處散落在地上的高跟鞋。

眾人給陳益讓開了道路。

來到近前,陳益的視線放在死者身上,目光當即一凝。

空洞的眼眶,令人驚悚的笑容,如此詭異殘忍的殺人手法,還真是少見。

他又轉頭看向遠處的高跟鞋,鞋子肯定不會是死者的,那就有三種可能。

凶手的。

路過行人的。

死者朋友的。

再看更遠處,按摩店的燈光雖然關了,牌子上的字還是可以認出來。

這個巷道,是紅燈區。

如此的話,那雙高跟鞋的主人,很有可能是賣淫工作者。

死者呢?

死者是嫖客嗎?

短暫的兩秒鐘陳益想了很多,這是他的思維習慣,

另一邊,方書瑜也被死者的死狀給驚到了,接過法醫助理遞來的衣服和手套,準備開始初步的屍檢工作。

從死者喉嚨處的傷口和流血量看,應該就是致命傷。

割喉殺人。

在法醫工作期間,陳益低頭打量周圍環境,小心翼翼的順著現場可以落腳的地方,向前方的按摩店走去。

身後,何時新等人跟了上來。

來到按摩店門口,房門已經上鎖,陳益湊近趴在玻璃門往裡看了一會後,收回視線。

他繼續左右觀察,這個地方巷道有四條路,都可以離開現場,此刻每一條路都拉起警戒線堵住了,有站崗的警員阻止圍觀人群靠近。

不管什麼時候,總歸是不會缺看熱鬨的人。

何時新說道:“附近監控太少了,幾乎沒有,離開巷道到了大路才能查。”

陳益點了點頭,道:“也正是因為監控少,按摩店才會開在這裡。”

按摩店不止一家,遠處零星還能看到,但都已經關門了。

何時新轉頭看向身旁的按摩店,道:“那雙高跟鞋,不知道是哪家店裡的,凶手應該不會是店裡的人吧?”

陳益回身:“兩個高跟鞋距離十米以上,鞋的主人一看就是慌不擇路嚇跑的,大概率是發現屍體後沒有報警,選擇了離開。”

“都嚇成那樣了,可不像是凶手的心理素質。”

何時新:“對,臉上的傷口和失去的眼睛,都說明凶手在殺完人之後沒有馬上離開,而是非常淡定的在處理後麵的事情,不管動機如何,心理素質絕對很強。”

陳益:“我們需要找到這雙高跟鞋的主人,現在還無法排除她是不是目擊者。”

發現屍體隻是可能性比較大的情況,也許高跟鞋的主人不僅僅發現了屍體,還看到了凶手殺人,隻不過凶手目標明確沒有理會。

何時新:“這好辦,掃了這條街就是了,要不讓治安大隊幫幫忙,他們業務熟練。”

陳益嗯了一聲,轉頭道:“雲哥,給老曹打電話,告訴他來活了,儘量在今天抓到所有人。”

平時刑偵支隊不會管這些事,但涉及命案,該抓的就得抓。

卓雲:“好。”

幾人返回了案發現場,屍檢還在繼續,此時死者的衣服已經被掀開,出現了新的傷口。

那是在胸前,筆直的一道,從脖子下方延伸至肚臍。

陳益蹲下看了看,傷口不是很深,也就割破了皮肉而已,而且衣服沒有任何損傷。

顯然,凶手是刻意掀開了死者的衣服,在死者身上留下了這道傷口。

失去的眼睛。

嘴角延伸到耳朵的“笑容”。

胸前筆直的傷口。

凶手的動機,古怪的很。

“能看出什麼嗎?”何時新問。

陳益搖頭:“不好說啊,希望我們遇到的不是連環殺手吧,僅僅是報複的話,符號是不是有點多了?”

連環殺手四個字相當敏感,不僅何時新變色,方書瑜等人也是抬頭。

現在案子剛剛發生,死者身份也還不知道,怎麼突然提出連環殺手的可能了?

何時新忍不住道:“哪裡像連環殺手?”

陳益指著死者胸膛道:“這筆直的一條線,你覺得目的是什麼?掀開死者衣服劃的,不會是心血來潮吧?”

何時新低頭,盯著那條線看了一會,越看越像一個……數字1。

“1?不會吧?!”何時新皺眉。

陳益道:“希望不會,要是再冒出來一個數字2,那事情可就大發了。”

何時新沉默,繼續盯著死者胸膛的傷口看。

壞了,讓陳益這麼一提醒,他先入為主越看越像,雖然隻是猜測,但猜測有時候更讓人揪心。

未知的事情,是最可怕的。

許久之後,方書瑜停止工作,開口道:“男性屍體一具,身高一米七八,致命傷在喉嚨,隻用了一刀,死因是窒息和失血過多,死者雙目被人挖走,嘴角至耳朵可見一厘米深的劃痕。”

“屍僵和屍斑剛剛出現還未開始擴散,死亡時間初步判斷大概四小時左右。”

何時新吃驚:“四個小時?這麼短?等會……一刀?!”

陳益看了一眼時間,也就是說凶手是在淩晨三點半左右,將受害者殺死的。

差不多……也是按摩店該關門下班的時間了,剛好和那雙散落的高跟鞋對上。

下班後的某個女人,發現了屍體,被屍體臉部慘狀嚇得魂魄皆飛,鞋都不要了玩命狂奔。

沒有報警。

如果她選擇報警的話,警方能更快的趕到案發現場,也許能找到更多線索。

這也沒辦法,發現屍體報不報警,是他人的自由。

“喏,死者手機,沒被動過還有電量。”方書瑜將一個證物袋拿起,“隻有一個手機,身上未發現身份證和其他可以證明身份的物品。”

何時新接過:“有手機就夠了。”

手機還在,至少不是搶劫,而且搶劫也沒必要挖人眼珠子啊。

這要麼是變態,要麼就是有目的的泄憤。

陳益:“走訪附近的所有居民以及環衛工人,包括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能問的都問問。”

卓雲:“是,陳隊。”

陳益:“強哥,腳印什麼情況?”

陸永強正趴在地上認真勘查,聞言說道:“腳印不少,來來往往的人太多了,已經拍照拓印。”

陳益點頭,再次看向死者的脖子。

隻用了一刀?

這就有點厲害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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