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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息圓潤周密,毫無破綻,雙掌藏袖卻另他人不自覺的探尋心悸。

那麼,遊鴻%e5%90%9f版的傾雪閣閣主就是一株冰雪地裡的白梅,白色長袍纖塵不染,一頭烏發垂如瀑布,僅有一隻玉簪插在發間,周身劍意嶙峋,道氣清韻,似乎下一秒就將遠離塵世,飄然而去。

“怎樣,還認得出來嗎?”遊鴻%e5%90%9f問林燈。

“就連我,都差點問,我們是不是又換了個身體。”林燈道:“你之易容術,堪稱登峰造極,怕是不戴麵具,僅靠那些妝容,你也能完全變成另外一個人。”

遊鴻%e5%90%9f說:“好嘍好嘍,你再這樣誇下去,怕是我就要飄起來了。”他似乎是在開玩笑,繼續說:“說不定未來,每個女人都會掌握這種堪比變臉的易容術。哎,你說如果我把這種化妝技術教給朱碧顏,她會不會放棄那個不切實際的理想啊。”

林燈:“……你每次都會有些奇思妙想,不過,總是找我分享是不是不太好,你應該找那李小黑還有什麼風觀雲等等分享才對。”

“你是吃醋嗎?”遊鴻%e5%90%9f隨口開玩笑,他當然知道,林燈隻是和他的幾個新朋友不太對付而已,雖然他們彼此之間從來沒有交談,不過有時候討厭人真的不需要太多理由。

“笑話,我吃哪門子醋。”林燈有時候真的被遊鴻%e5%90%9f天的豐富想象力打敗,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從什麼方麵突然蹦出來一句不知該如何形容的話。

雖然和遊鴻%e5%90%9f交談的確十分愉快,但是他絕對沒有吃醋。

想當年,他也是有很多好友的好嘛。

漠北恒沙酒館。

要知道在漠北,開一間酒館並不容易,特彆是在沙漠邊上。這裡一年四季都掛著乾燥寒冷的風,水比米貴,而酒自然比水更貴了。

恒沙酒館最近又來了不少人,掌櫃的和夥計早就習慣了,二十年前,漠北曾有一支沙漠部落在附近定居,傳說這個部落之人在黃沙之中找到了黃金,但是不等他們將黃金搬出沙漠,把它們花掉,一場突如其來的颶風便將部落的定居地點用黃沙掩埋了。

這錢是最原始、最有效的驅動力,沙漠探險要靠本事,普通民眾自然沒有這個本事,但是那些蠢蠢欲動的江湖人卻有很多自覺身手出眾,武藝高強,想來個一夜暴富,從此花天酒地,買地蓋房,娶妻生子,走上人生巔峰。

每一年,都會有各式各樣的尋寶人來到這裡,進入沙漠,然後或者空手離開,或者永遠留在了沙漠裡。

“哎,又是一批新人。” 夥計見多識廣,感歎一聲。

然後被掌櫃的打了一下腦袋:“做生意的人,話少才是不至於招禍上身。”

夥計端起一盤花生米,說:“知道啦知道啦。”

大堂之內,人聲鼎沸,無論是附近跑來送貨的居民,還是跑來沙漠淘金的江湖客,都打成一片,一起喝酒吃碟子花生米,一起吹牛八卦講各處見聞。可以說,氣氛非常的熱鬨,完全不似是沙漠邊緣的一處酒館。

大堂角落裡,有一張桌子上,隻坐了一個人,而眾人從他的武器認出來,那位孤獨客便是江湖上大大有名的,斷腸刀穀明。

為什麼大家都會認得他的刀,因為斷腸刀十分特殊,並不是普通意義上的一把刀,造型奇特自然就被認出來了。

穀明來漠北這塊鳥不拉屎的地方來,自然是有自己的目的的,當然,不是像那些小醜一般的江湖人去挖金子,他是來殺人的。

殺什麼人?

當然是雇主花重金買下的人命。

他不需要知道那人是什麼人,做什麼的,隻要不是武功在他之上就可以。他負責殺人之後,把人頭帶回去回複雇主,拿到錢就好。

不錯,穀明明麵上是個刀客,挑戰天下用刀之人,但實際上,他不僅是個刀客,還是個殺手,隻是他的出手價要比普通殺手貴上十倍,業務並不是非常繁忙。

這次他的目標,最喜歡來的地方,就是這家恒沙酒館,所以,穀明就待在這裡喝酒,耐心等候出手的時機。

但是不等穀明出手,酒館大門倏然被推開,走進來一位白衣劍客。

在如此漫天黃沙之中,此人依舊保持著白衣不臟,酒館這種有眼力的都知道,這是個高手。

眾人不免好奇,像這樣一看就十分有錢的高手,到底為什麼來這萬裡黃沙的小酒館,而那白衣劍客走進來後,便直接問了:“斷腸劍穀明,何在?”

穀明聽到自己的名字,下意識轉過頭盯住了白衣劍客的眼睛。

“下輩子,彆再做人命買賣這種汙糟事情了。”

這是穀明頭顱飛起之時,聽到的最後一句話。

第157章 三更燈火(十三)

白衣劍客從懷中掏出一方巾帕擦去劍上肉眼不可見的鮮血, 插劍回鞘, 然後便將染血巾帕丟在已經身首分離的屍體上。

他複又丟下一錠銀子,道:“處理了吧。”

似乎並不喜歡沙漠的天氣,轉身從大門離開的他看了看太陽,皺了一下眉頭, 隨即, 人便不見了蹤影。

酒館之中, 在人不見之後立即從安靜瞬間變為嘈雜。

“那是誰?”

“江湖裡有這樣的劍客嗎?”

“血衣幫的二十一劍少, 還是飄雪閣的無痕劍?”

“不是欸, 江湖人的白衣劍客, 我老酒頭沒見過全部,也看過八成,這絕對是江湖新人, 江湖新人啊。”

酒館的老板和夥計收了人家的銀子,自然就非常勤快的替人家辦事, 說實話,這種事情在此他們做的多了, 酒館外的黃沙堆裡,不知道埋了多少枯骨。

“哎, 掌櫃, 你看這方繡帕之上, ”夥計似乎是發現了什麼, 連忙拿著那方白色絲娟巾帕遞給了掌櫃:“好似是繡著一個字。”

“是遊字。”掌櫃將巾帕低身放進無頭屍的衣襟之中, 讓兩位跑堂夥計尋來一張草席, 卷起來抬走埋了。

“希望,下一世,彆做江湖人。”掌櫃歎息一聲,重新回到了櫃台後,而原本屍體所在地的血跡也被夥計擦洗乾淨了。

大堂上的人有人依舊還在討論到底是怎樣一回事,而有的人依舊高聲喊:“老板,再來一壺酒。”

這,就是江湖啊。

黑山。

黑山坐落於極西之地,此處無樹無草,隻有涓涓苦水和黝黑石頭,故而名為黑山。

但是,再險惡的環境也總會有人願意在此居住。

黑山三老便是如此。

究其緣由,與三兄弟的功體有關。

黑山雖物不豐地不茂,卻有一處幽深峽穀,此峽穀常年不見陽關,幽暗潮濕,毒瘴密布,穀中全是毒蟲。

黑山三老其中一人便是修煉的毒掌,需要大量毒蟲來練功。

所以,為了這個原因,三老便在此定居下來。

後來三人武功大成,這修煉毒掌的老大更是所向披靡,便入了江湖,準備揚名立萬順便享受一下中原的花花世界。

誰知,後來和闕午門的門主結下仇怨,但是多方圍剿任然讓其脫逃,黑山三老頓覺自己臉上無光,又遭當時同謀之人恥笑,便下定決心重回黑山,再行修煉,將來一雪前恥。

哪個想到,前一段時間,突然有人送來消息,稱他們兄弟的毒掌並非是沒有效用,那闕午門門主足足被困了五年,都快死了。結果被人突然從鬼門關救回來了。

“救我們想殺的人,看來此人活得不耐煩了。”老三說。

“若是他不救,那個什麼闕午門的門主孟雪玨就死了,我們怎麼會丟這麼大的臉。”老大補充。

“與我們黑山三老作對,必須鏟除。”老二認同兩位兄弟。ω思ω兔ω文ω檔ω共ω享ω與ω線ω上ω閱ω讀ω

“那,我們就暫且聽這封信所言,等待時機吧。”老大做下結論。

“為什麼我們還要在黑山練功,而不是直接衝出去殺掉那兩個和我們作對的人。”老三似乎早已對這種枯燥的練功生涯不耐煩了。

“對麵有個醫生,還是個神醫,老大的毒掌必然被克製,我們三人沒有足夠的把握能把人殺掉。”老二理智的分析。

“不錯,如果有人將先期工作都先做好,我們又何必多費心呢。”老大又做了最後總結。

“好吧好吧,聽你們兩人的。”老三說。

日子照常過,這一日,黑山三老忽感有人闖入了他們的住處。

黑山早已被兄弟三人視為自己的地盤,很早之前就沒有人敢闖進來了,所以來的人一定不是迷路,而是特意衝著他們來的。

黑山三老立即向外一觀。

隻見門口黑色怪石之上,有一白衣劍客,憑風而立,俊美無雙,氣勢非凡。

老三最是暴躁:“兀那小子,找死找到黑山來了嗎!”

“黑山三老?”劍客並不接茬,而是輕輕一問。

老二最是謹慎,覺得來者不善,他們在江湖上不太走動,但是每一次出山,都會殺掉不少人,或是為了揚名立萬,或是因為彆人的輕視,這一次次下來,也結下不少仇怨,所以三人平日裡相當小心,其中老二為甚。

“劍者,你來黑山尋我等,所謂何事?”老二開口:“若我是你,就不會如此不智,挑釁黑山三老。”

白衣劍客輕笑出聲:“殘暴,卻怕死,爭名,卻畏縮,我看,你們不用叫什麼黑山三老,叫黑山三烏龜還差不多。”

人家指著你的鼻子罵了,還會忍氣吞聲嗎?反正老三是忍不下去的,直接就揮著掌衝上來了,老二拉都沒拉住。

“早該如此,讓我省些口舌才好。”白衣劍客劍光出鞘,刹那間,劍氣劍意充斥著整個空間,就連腳下的黑石,都留下了淡淡的劍痕。

黑山不遠處,有一城鎮,因來往客商頗多,倒也算是繁華,這裡的江湖人士多是本地人,不過經常幫客商護送貨物,經常天南地北的跑,消息並不因為地方偏僻而閉塞。

早晨,大街之上,有一輛板車拖行,不少人覺得奇怪,卻見那拖板車之人乃此城有名的鏢師常新德,不由得打趣:“常老板,這又是在哪裡發財啊。”

常新德自己開了家鏢師行,手下也有十幾個兄弟,不過他從來不以老板自居,賺取的銀子也都是和眾位兄弟平分,城中人都十分熟悉,隻不過和常新德關係好,開玩笑稱呼老板而已。

誰知,那常新德恍恍惚惚的,將板車朝著自家鏢師行裡拉。

便有那膽大的覺得奇怪,掀開了板車上用來遮掩的厚布。

“啊!死人啦!”

為了保證客商來本城落腳,此地父母官倒是對治安看的比較嚴,和此地江湖人相處還算可以,很快,便有衙役上門調查了。

許多人都在圍觀,有本地的普通百姓,也有一些江湖人。

有熟識的江湖人和衙役打招呼:“盧捕頭,不用緊張,死的是江湖人。”

盧捕頭心下一鬆,不是客商就好,然後便好奇的問:“